2024年,南昌市财政局围绕“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在政府采购领域深耕厚植、精准发力。
有效制定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举措
为进一步打造优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印发《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举措的通知》(洪财购〔2024〕11号),对政府采购过程、结果、政策等监测指标和提升任务作出进一步要求。南昌市财政局将通过日常指标监测、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对采购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检查结果在全市综合考核中的结果运用。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功能作用
一是强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措施。根据《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赣营商〔2024〕2号)精神,明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5年底,持续扩大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二是检查采购人落实中小企业政策情况。将采购单位是否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扶持(特别4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是否公开预留中小企业执行情况纳入采购人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内容,确保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到位。
推进政府采购评审信息透明度提升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质效,2024年2月,印发文件明确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的相关事项,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对依法确需变更的政府采购合同,要求采购人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发布变更公告;加快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有预付安排的合同,鼓励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30%以上,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事宜。
开展政府采购四方信用评价工作
为规范各政府采购主体行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省厅工作部署,南昌市政府采购项目自2024年4月1日起开展评价试行工作,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实行“一项目一评价”,充分注重评价结果运用,根据结果实施分类监管,有助于形成政府采购领域诚信记录数据库,激励各方自觉遵守诚信原则,降低交易风险,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政府采购信用环境。
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
印发《南昌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全市预算单位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洪财购〔2024〕2号),要求2024年南昌市、区有食堂的各预算单位应继续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预留食堂年度采购份额。
此外,3月20日,南昌市财政局举办全市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业务培训会。全市50多家有独立食堂的采购单位参与了本次培训。培训邀请“832平台”区域服务专员进行授课,为大家答疑解惑。希望通过此次培训,采购单位不仅能加深对“832平台”的了解,还能更加全面地认识到国家扶贫政策的重要性。
2024年上半年以来我市“832”平台预留采购金额2621.79万元,同比增长2.82%。实际交易完成额同比增长6.88%。
筑牢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
一是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市级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洪财购〔2024〕9号),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通过抽取部分采购单位,围绕2023年度以来被检查单位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详细了解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落实、政府采购询问质疑答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等情况,检查范围覆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规范采购程序。
二是持续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通过合同签订倒计时管理,每月更新采购项目合同台账,逐笔跟踪合同签订情况,加强提醒督促,对即将超期签订的主管部门提示预警。同时加强合同签订时效约束,督促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鼓励采购人优化内部流程,压缩采购合同签订时间至5个工作日。